close

    CIMG3343  

母奶是寶寶最優先最營養的食物,

媽媽我一直堅持天然的最好,母奶當然要源源不絕地供應給我的寶貝,

但在彤接近4M時,喝奶時間從原本的20分鐘降到10分鐘→ 奶量減少一半

口水總是滴滴答答流個不停,書上說寶寶分泌口水表示消化器官發育正常,

可以將澱粉轉化為醣類,代表可以吃副食品囉。

再加上原本晚上可以睡得安穩,突然地.....像是中猴一樣,晚上不斷的唉起床

一開始我以為是天氣轉冷的關係,後來才發現原來是攝取熱量不夠,肚子餓~啦!

彤有異位性皮膚炎的重大嫌疑,能喝越多母奶對她是最好的,偏偏她就是給妳喝少少,

所以綜合以上三點,挑了一天天時地利人和,在4M12D平安夜當天給予米泥。

◎副食品注意事項1:

每次給寶寶吃新的食材時,試試四天並只給一半的量,若無過敏反應,第三天我就會給足原本的量,

小雨麻書上建議,試新食材最好在中午那餐,若有什麼狀況白天就醫比夜間方便,也不影響晚上睡覺

 

展開副食品之路,媽媽我好緊張又好興奮喔!!!

我認為這是重要的時刻,畢竟副食品陪伴寶寶的路途很長的~

有經驗的媽媽都說,副食品吃得好,也同時讓寶寶養成好的用餐習慣及餐桌禮儀,

之後小人長大吃飯就能乖乖吃飽再玩,不會有追著小人逼吃飯的戲碼上演啦!

SO~~~~副食品是我教養小人重要里程碑之一!!!

 

 圖片1

進入副食品前,初階段須準備:

1.專屬餐椅,每次吃一定要在寶座上,養成好的習慣。

2.製作工具:附蓋製冰盒、玻璃量杯、不銹鋼攪拌杯、攪拌棒、專屬沾板、刮刀、不銹鋼湯匙。

3.專屬餐具:覆蓋白色瓷碗、餵食軟湯匙。

◎副食品注意事項2:

製作食物泥跟裝的器皿,盡量使用無毒材質,如玻璃量杯、304不鏽鋼、白色瓷碗,

塑膠材質即便標示耐熱,還是避免的好!而湯匙,因怕餵食時彤會去咬湯匙傷及牙齦,

選擇矽膠的軟湯匙(不過電鍋剛蒸好的泥因溫度很高,建議先用不銹鋼的湯匙攪拌,

待涼再用矽膠湯匙餵&食材要全涼再倒入製冰盒唷)

 

副食品靈魂主角我選擇米泥,而非十倍粥。

起初我其實很困惑,十倍粥跟米泥營養有什麼差別嗎???

小人副食品最主要就是吸收均衡飲食的營養,跟大人沒什麼不同,

只是需按照不同月齡,給予液狀→ 泥狀→ 軟固體→ 半固體 → 固體,

米泥製作起來比較EASY又省時,所以米泥戰勝囉!!

(當然十倍粥熬起來會比單純的米泥香,但我怕養壞小人的嘴....)

 

彤媽咪製作米泥啦~

米泥製作過程

步驟一. 1/4白米+1/2水+外鍋1杯水,碗蓋上蓋子,放入電鍋蒸熟

步驟二. 待米蒸熟,加入一杯水,用攪拌棒打泥。

步驟三. 待涼,裝入有蓋的製冰盒裡,送入冷凍庫。

以上份量:30ml製冰盒10格 ,若一天一餐,10格等於10天份量,是有點多也怕不新鮮,

所以飯煮好可以只挖一半或1/3來打泥就好,做三天份,記得水也要減少唷!!

小撇步:打泥時水不要加太多,太稀無法挽救,但太濃時,蒸完可以再加開水來調整!!

◎副食品注意事項3:

食材一定要打得非常非常的細喔~寶寶無牙,細泥對於小寶寶的胃才不會有負擔。

 

CIMG3284

→彤等待泥泥的模樣!!

 

吃泥泥囉~~

吃泥時,從冰箱製冰盒取出一塊米泥冰磚,放入加蓋磁碗裡,送進電鍋加熱即可!

剛開始練習吃食物泥時,只是讓寶寶學習吞嚥,讓寶寶適應母奶以外的食物,重點不在吃多,

可以挑一個寶寶精神心情好的時候,因吃的時間不對、便便、想睡或情緒不佳時,

都會影響寶寶表現,也會讓媽咪感到挫折喔!

 

第一天彤彤吃泥時,我準備了30ML的米泥,選擇在接近中午的那一餐喝奶前半小時,

戰戰兢兢把第一口泥放進彤的嘴裡,彤皺了眉頭、甚至整個臉皺在一起,但還是張開嘴吃米泥,

米泥初體驗,藉著吃手的經驗-吸允,把米泥吞進肚子裡,吃了10ML的好成果。

CIMG3334

→用力皺眉吃的彤彤

 

第二天一樣準備30ML的米泥,因當天中午有約趕著出門,所以挑在起床後半小時吃(第一餐以喝完奶)

戰績.....張嘴吃米泥,沒一會兒又從嘴巴流出來,吃五口吐五口!!!

CIMG3270

→ 不想好好吃,泥泥一直從嘴巴流出來

 

第三天一樣準備30ML的米泥,因有第二天時間挑選不對的經驗,一樣挑中午喝奶前半小時,

戰績.....吃了15ML,一半的量。

CIMG3335

→彤進入狀況很認真吃泥泥

 

第四天吃了20ML,吃完還開心的笑了。

CIMG3347

吃飽笑嘻嘻,彤彤副食品初體驗.........成功!!!!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vanessawu 的頭像
    vanessawu

    Mrs. Chen

    vanessaw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